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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撤销牙防组体现政府职能转变
2007年05月01日 08:12投票数: 顶一下  【

昨天,卫生部发布公告,撤销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简称牙防组),同时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牙膏认证混乱牙防组受质疑

全国牙病防治指导组是1988年经卫生部批准成立的牙病防治组织。1992年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之后便引来质疑。2005年6月,媒体曝出牙膏认证市场混乱,指出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而且标准不公开,不透明。2005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对全国牙防组提起诉讼,认为其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之后多名律师起诉全国牙防组,认为其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2006年11月,法院判定,牙防组认证属于非法。

“牙防组已难适应卫生事业要求”

昨日,卫生部表示,牙防组自成立以来,在大众口腔健康促进、提高群众自我口腔保健水平、基层专业人员培训,以及协助卫生部制定我国口腔卫生保健工作规划、监测口腔疾病发展、建立覆盖全国的牙病防治组织体系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随着近年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强化和行业民间组织的快速发展,卫生部称,牙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因此,决定予以撤销。

牙防组撤销后,原承担的口腔疾病防治和保健工作由卫生部统一安排:群众性牙病预防保健技术普及和有关事务性工作,将以委托形式交由专业社团或机构承担。同时,卫生部在疾病预防控制局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的规划和管理。

口腔卫生处工作人员为公务员

昨天,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说,今后,有关口腔认证的问题,由国家认监委负责;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只负责就符合认证资质的单位向认监委提出建议,不承担认证工作。

毛群安表示,口腔卫生处的工作人员都是公务员,而牙防组的人员都是相关领域内的专家,两者体制上有很大区别,因此,口腔卫生处将不会承袭牙防组的工作机制和工作内容,原有的牙防组成员也不存在留任问题。据介绍,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的行政职责为制定我国的口腔卫生规划,对口腔卫生进行管理。

卫生部五一后将解答有关问题

此外,对于牙防组撤销后,违法认证十多年所带来的民事责任有谁承担的问题,卫生部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节日临近时间仓促,因此消息公布昨日未就此事特别召开新闻发布会,五一长假结束后,5月10日卫生部将在例行发布会上,就舆论关注的牙防组撤销有关问题,做出详尽解答。

■各方反应

全国牙防组称,成立18年为推动牙防事业做出极大贡

现牙防组成员留原单位工作

昨天中午,设在北大口腔医院一幢小楼内的全国牙防组办公室,依然挂着“牙防组”的相关招牌,留守的工作人员称,尚未接到卫生部撤销机构的通知;但曾任牙防组副组长的张博学教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已得知取消牙防组的消息。

牙防组总部设在北大口腔医学院,成员来自全国,共50多人,直接参与工作的约七八人。张博学介绍,取消牙防组后,他们仍会在原单位工作,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不会去口腔处。

张博学说,牙防组成立18年,为推动牙防事业做了极大贡献。专家们最初的设想是在政府设立一个机构,但当时正处在机构改革的历史时期,没有实现。18年过去了,牙防组也完成了特定的历史使命。虽然取消了牙防组,但牙防组积累的经验,建立的全国网络,建立的敬业队伍,在牙防事业中还会继续发挥作用。

他说,口腔卫生处的成立,实现了专家当初的愿望,是巨大的历史进步。此事体现了我国口腔健康保健的发展,原来是专家形式出面,现在是政府出面加强领导,这是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作为专家,我们为老百姓服务的责任心依然不会变”。

首位状告牙防组律师李刚表示,仅撤销牙防组还不够“牙防组非法所得应接受调查”

昨天,当卫生部公布撤销牙防组的消息后,记者采访了首位状告牙防组违法的法学博士、律师李刚。李刚表示,对于卫生部突然宣布做出撤销牙防组的决定,感到有些偶然,仅仅撤销牙防组而未对后续做出说明,这样的处理并不够。

2005年9月,李刚对牙防组提起诉讼,认为其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的资格。2006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李刚胜诉,牙防组认证属于非法。

李刚认为,违法认证15年之久的全国牙防组,在法律定性后,对于因违法认证获得的资金流向如何处理,牙防组参与违法行为后,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由谁承担,尚没有交代,牙防组认证活动非法收入也应接受调查。

如果仅仅撤销牙防组这个不具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而不追究相关人士的责任并对该机构违法收益做出处理决定,李刚说,这不得不认为是司法上的缺陷。

对于“牙防组风波”最新进展,李刚说:“希望有关部门能主动采取措施,按照法律精神给牙防组事件最终画上一个更圆满的句号。”

■记者调查

商家:牙防组撤销不会影响销售

表示商场采购更侧重于安全认证而非行业认证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北京多家超市,大部分商家给都表示,未听说“牙防组”被撤销一事。记者从商场的货架上看到,曾经标注过“全国牙防组”认证的商品早已改头换面。高露洁牙膏、佳洁士牙膏,乐天木糖醇口香糖等产品早已不见“全国牙防组认证”相关字眼。

京客隆超市采购中心张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过去牙防组认证最多只是产品对口腔清洁作用的一种体现,商场采购时并不关注行业认证,而更重视产品是否经过质量监督局、卫生监督局的认证,这两份认证报告才是具有官方保障的,超市更多考虑的是产品的安全问题。

此外,张经理表示,消费者购买多会选择知名的老品牌。因此不担心在少了牙防组认证而影响销售。而且目前也没有厂家及客户就此问题有过反馈。

消费者:“权威机构”可信度存疑

希望政府把好产品技术认证、安全认证关口

昨日,记者在几家超市采访了消费者。消费者张女士表示,有关牙防组的风波,从报上了解过一些。张女士说,现在出现问题的产品很多,没出事之前各种认证都齐全,出了事认证又不管用了。现在看来一些“权威机构”认证的可信度值得怀疑。

正在为女儿选购牙膏的苏先生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假冒产品有泛滥之势,认证安全、食品安全事件常常出现,这也影响自己对产品印象的判断。牙防组事件肯定会让老百姓对心中的所谓“权威机构”形象大打折扣,甚至引发对产品安全的信任危机。

“作为消费者,我们无法完全辨别产品的质量安全,我们希望政府能把好产品技术认证、安全认证的关口,这也是国家检测部门是否有效监管市场的表现。”苏先生说。

■专家观点

专家表示牙防组通过认证收费与其生存空间小有关

“撤销牙防组体现政府职能转变”

昨日,对于牙防组被撤销一事,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毛寿龙教授说,卫生部撤销牙防组并成立口腔卫生处,这是一种进步,明确了机构的法律地位,也明确了其职能。

毛寿龙教授认为,此前牙防组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算不上政府机构,算不上行业组织,也算不上NGO,更不是由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因此其生存空间也非常小。这个组织要通过认证收取费用也与其生存空间比较小有关。

毛寿龙说,牙刷、牙膏的认证本来要有行业标准,通过行业的自我认定,并通过市场来实现的,根据市场经济规则,政府不应该负责牙刷、牙膏的认证。现在卫生部新成立的口腔卫生处,不参加口腔产品的认证认可工作,说明了政府职能的转变,明确了其法律地位,并明确了其职责范围。

毛寿龙称,相信今后类似牙防组之类的法律地位不明确的组织会得到有效清理。他说现在这样的组织还不少,执法权力不明确,市场监管也不明确,卫生部撤销牙防组就体现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牙防组大事记

●1988年,经卫生部批准,全国牙防组成立。

●1992年起,牙防组为多家牙膏厂家进行认证。

●2005年6月,媒体曝出牙膏认证市场混乱,指出牙防组缺乏必备人员和办公条件,而且标准不公开、不透明。

●2005年9月,清华大学法学博士李刚对牙防组提起诉讼,认为其不具有认证口腔保健品资格。

●2006年2月,陈江以牙防组对乐天木糖醇口香糖作出的认证涉嫌欺诈消费者、误导宣传为由,将牙防组等4方诉至上海市闵行区法院。

●2006年11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李刚胜诉,牙防组认证属于非法,乐天构成欺诈,并判决乐天公司及销售超市赔偿李刚8.9元。

●2006年底,卫生部、国家认监委共同要求“全国牙防组”停止开展口腔保健品认证活动。

●2007年4月,卫生部撤销牙防组,成立口腔卫生处,负责全国牙病防治管理工作。

新京报 综合记者魏铭言 郭少峰 《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消息

   编辑: xw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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